第104章
陆含璋把人送回剧组,在片场看了几场戏,傍晚又陪楚暮云吃了顿晚饭,就离开了。 他要赶飞机回京城,明天复工。 耽误了这么多天,公司里积压了不少工作。 不过他也向楚暮云保证,以后周末两天都会来探班。 “我会数着日子等你的!”楚暮云恋恋不舍地仰头亲了他一口,“我的未婚夫~” 小妖妃已经敏锐地发觉,大王很吃这个新的称呼。他也很爱这样叫,两个人从称呼上就绑定在了一起,密不可分。 陆含璋也重重地回吻了他:“好。我绝不会失约,我的小未婚妻。” …… 《余烬》的拍摄一直稳步进行中。 楚暮云拍得很敬业很专注,不过不妨碍每个周末,都是他最期待的日子。不管再忙,陆含璋都会如约来看他。 继《雪月交光》之后,《余烬》剧组也心照不宣地,每逢周末就减少楚暮云的戏份,或者提前收工。谁叫楚暮云有资方背景呢,必须给资方面子。 之前的开车撞人事件和直播官宣,也给电影带来了不少热度。 楚暮云专心拍戏的这段时间,各平台粉丝量激增。金铭在微信上跟他说,有十几部戏向他伸来了橄榄枝,其中不乏大制作,不过没有特别出彩的本子,可以再等等,宁缺毋滥。 楚暮云没意见,他现在够有名气了,把陆含璋的钱算上的话他也不缺钱,是要好好挑本子。与其花几个月去拍烂片,拍出来让粉丝失望、被路人剪辑成吐槽向视频,还不如用这个时间窝在家里和大王腻歪。 当然,当下还是要把《余烬》演好。 陆含璋最后一次来探班的时候,恰逢他在外景片场拍全片最后一场戏。 这段剧情的前情是,一个下着暴雨、天色昏昧的下午,常年遭受继父家暴的初中女生冒着雨,被淋成落汤鸡一般地来到了花店,面对年轻的花店老板,哭着说了些什么,边说边用双手比划。过了一会儿,老板开车带上女生出门了。 对面的居民楼上,从望远镜里看到这一幕的老刑警,立刻跑下楼,也开着一辆外表低调的黑色轿车驶入雨中,跟上了花店老板的那辆银色小车。 跟了几分钟,老刑警看到银色小车停在了女生家独门独院的自建房前。不久后,花店老板和初中女生合力抬着一个接近于成年人体型、套着黑色塑料布的东西,从院门里出来了。那东西显然很沉,需要两个人分别抬着一头一尾才能搬运,女生看上去也很吃力,脚步不稳。 他们把那个黑塑料布裹着的东西塞进了银色小车的后备箱里,车子再度启动。 坐在车里静静注视着这一幕的老刑警,把手中的烟掐灭,眼神凶狠又镇静。 ——他觉得,他就快触摸到多年前,儿子突然失踪的真相了。 他就快要找到儿子的尸体了。 是的,以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刑警的直觉,他不认为他的亲生儿子还有一丝依然活着的可能。 银色小车好像完全没有察觉到雨幕中在后面跟踪的黑色轿车,驶出了不大的城区,一路驶入远郊的山上。 ——作为取景地的这个小县城依山傍水,最后一幕的外景地,也是在县城境内,一个杂草丛生的荒凉山坡上。 当花店老板和初中女生把黑塑料布裹着的东西从后备箱抬出来,放在一边,冒着暴雨,拿着从店里带来的园艺铲开始挖坑时,老刑警按捺不住,从停在远处的黑色轿车里跑了出来。 他踩着泥泞跑过来,一把将覆盖在那个“东西”上面的黑塑料布掀开。 ——那是一只嘴巴周围沾着污血、被人投毒致死的大型金毛犬。 女生偷偷喂养流浪金毛的事,被她的继父发现了,控制欲极强的继父不满于她的“不顺从”,毒死了这只狗。 与此同时。 在老刑警紧跟着银色小车,驶入远郊,离城区越来越远的时候。 女生家那栋老式的二层自建房里,就在一楼的客厅,“误食”了将水仙茎叶当做蒜苗炒的菜后倒在地上的继父,双眼翻白,口吐白沫,正在死去。 女生经常来花店帮忙,这些水仙不过是她最近想养,向花店老板要的而已。随手放在客厅的桌子上,被她继父当成蒜苗炒了,只能怪他自己“不小心”。 这也是那许多种“方案”之一。两个人从来没有在聊天时提起过,男主只是拿给了她,她心照不宣地放在了家中的桌子上。水仙,含有一种名为石蒜碱的生物碱,有毒。 老刑警惊愕地看着塑料布下的金毛犬尸体,猛然抬起了头。 与年轻的花店老板目光撞上了。 隔着瓢泼大雨,花店老板朝他露出了一个若有若无的笑,与多年前,在学校厕所隔间里遭受侵犯后露出的那个冷笑,依稀相似。 然后,花店老板双唇开合,只用口型,没有发声地慢慢对老刑警说了一句话。 ——在《余烬》上映以后,无数观众都在问,他到底说了什么啊?也有很多人分析口型进行解读,最终公认的那句话是: “你永远找不到他了。” “过!”导演大声道。 片场里所有人都开始欢呼鼓掌,楚暮云一秒变了表情,笑吟吟的,像最明净的阳光,跑到陆含璋面前。 他浑身都湿透了,但陆含璋一点没迟疑地抱紧了他。 “我演得好不好?”楚暮云问。 “好。”陆含璋说,“你把这个角色演活了。” “嘿嘿。” “快去洗澡换身衣服。等你收拾完,”陆含璋又说,“我的大明星,给我在手腕上签个名。” 作者有话说: 关于电影里角色的表情,作者影响最深的是某部唐探最后那个小女孩的笑 写这章的时候又回味了一下,心脏骤停,真的很吓人hhh 用“唐探 小女孩 笑”当关键词就能搜到~ 第82章 纹身[VIP] “好呀。” 现在是夏天, 片场离县城里的酒店也不算远,楚暮云在车里擦干身体换了衣服,回去后再洗的澡。 还把陆含璋也叫进来一起洗。 本来二十分钟就能冲完澡, 结果一个多小时后,他才手软脚软地被男人抱出来, 放在沙发椅上。 “我给你签名!”小妖妃披着浴袍, 很积极地去书桌前拿了支水笔,拉起自家大王的左手,翻个面儿变成手腕内侧,问,“就在这里签吗?” “对。” 楚暮云正要下笔, 突然意识到面对面签的话陆含璋看到的签名会是倒着的,就一屁股挪了过去,坐在男人大腿上。 他抓住的那条手臂内侧浮着明显的青筋, 是静脉,血液从这里回流到心脏。楚暮云刷刷刷, 横贯过皮肤上的青筋,签下了他早就练熟稔的名字, 字迹花哨又漂亮, 就像他这个人。 他又不禁想起了陆含璋有过把他写在手心上的签名描了许多天的旧事——后来签署包养协议, 两个人绑定了, 渐渐地才没有再描, 就问:“你这次准备留这个签名多久啊?要不要去纹个身?” “嗯,会去纹身,永远留在这里。”陆含璋居然真的说。 “那我也要去纹!和你纹同款的!”楚暮云立刻把笔塞进陆含璋手里, 亮出洁白纤细的手腕,“你签。” “会不会影响你拍戏?”陆含璋拿过笔先问。 “手腕内侧没关系的~要入镜的时候也可以用遮瑕膏盖住。就这个位置好, 以后我去拍戏和你暂时分开了,想你的时候只要抬起手,就能看见你的名字。”小妖妃说起话来,甜甜的蛊蛊的,把大王死死拿捏。 “好。” 陆含璋落笔,也在他的手腕上,两个人的同一个位置,写下了亲笔签名。 这个签名也在许多重大的商业合同上出现过,笔锋挺拔硬朗。 “一回京城就去纹身吧!说起来,这样你就不能当公务员啦。”楚暮云笑眯眯地调侃,“你还没到35岁,还能考好几年公务员呢~” 他不过随口一说。陆含璋当“陆总”当得好好的,还有人叫他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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