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脐带血给医生。我们这种小门小户人的命在你眼里连蝼蚁都算不上,你现在在我面前装什么君子?!” “我活了二十四年了,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当年在花都中学见到你,就是答应跟你交往!你跟孟方方上床我忍了,你羞辱我我也忍了,但是你觉得我妈去世这件事我还能忍吗?” 林夜奇也起了身,“有关我和孟方方上床的事不是你想的那样,那晚在花都酒店和我在一块儿的人是你,只是事后我被人挪去了孟方方房间里。” “至于你第二天看到了我和孟方方那一幕,也是陆未晚设计的。黎黎……” 他想去拉她的手,沈黎先一步避开了。 他们之间存在的已经不止是误会,还有一辈子都无法跨过去的鸿沟。 “你和孟方方上床真假我不在乎,但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想问你,你在京城云端之上跟女人接吻是假的?跟云端之上那些女人一夜-情是假的?把女人带回夏园过夜是假的?” 没等林夜奇说话,沈黎又继续说:“你一纸合同扔给我把我变成商品是假的?你一直在提醒我要我认清自己的位置,要我明白自己只是个玩物是假的?” “去林家,你当着林家所有人的面贬低我是假的?让我给你的女人满大街是买东西,被热咖啡烫了你骂我活该是假的?把车子开到巷子里,当街强-暴我假的?” 说了这么多,沈黎都把自己给说笑了:“在你心里没有什么是真的,只有你自己是真的。你自私又虚伪,冷血又绝情,是我识人不清爱上这样的人变成这样当属活该,我认了!” 沈黎说完便转身离开了餐厅,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留给林夜奇。 当自己的所作所为被她一字不漏地复述出来的时候,林夜奇才觉得心口有尖锐的疼。当他从孟方方陆未晚那里得知了三年前的事实,他就知道自己做错了。 但他觉得,只要他不去细想自己对她做的那些事说的那些话,好像他就不是那么过分。继续与她在一起,他好像还是有那么一点资格。 此时此刻,林夜奇追出去的力气都没有。 男人在餐厅里站了许久,最后他拨了林景的电话,吩咐:“陪黎黎去杏花村,照顾她的安全。另外,把给沈母做手术的医生护士全部询问一遍,所有细微的东西都要问出来。” 对方有些迟缓,过了好几秒钟林景才开口:“老板,已经全部问出来了。沈母在手术台上去世,有一部分原因是脐带血送去的时间迟了几分钟。” 手术台的几分钟,甚至是几秒钟都是救命的时间。 “另外,沈母的尸体在出了手术室后就被火化了,也无法验尸。京城医院里诊治沈母的医生都是这样说的,沈母复发的遗传性肾病加上迟来的脐带血,干细胞移植不成功,沈母便没了。” “知道了。”林夜奇挂了电话。 男人低了低头。 难怪沈黎这么恨他,昨晚只是看到他坐在床畔,她连脚步都停了,改坐在沙发上。 他说让她回主卧睡,她拒绝。他说陪着她在客房睡,以免她太过于伤心,她也拒绝。 她拒绝的不是房间,而是排斥他这个人。 现在他们之间的误会是解释清楚了,但他在她身上留下的那些伤痕,再加上沈母这一条命,他与她也许永远都无法在一块儿了。 就算想看她几眼,可能都变成了奢望。 - 林景开车来接沈黎。 女人抱着骨灰盒进了后车座,林景关上车门,走的时候看了一眼夏园别墅的方向,看见了站在院门口的林夜奇。 大概这就是风水轮流转,苍天谁都不会饶过谁。 沈小姐回京城这两个月来,老板心口不一,言语和行动、肢体和精神双重折磨沈小姐。他开车送老板回来,看到的都是沈小姐在赔笑,在等候他。 现在,终于是轮到老板了。 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自己做下的事情,后果得自己承担。 第411章 沈黎摔倒查出怀孕 - 京城离杏花村有一段距离,到杏花村已经是三个小时后。 杏花村靠山临海,里面的村民大部分是从事种植业或是渔业。林景跟着沈黎去了山上,这片山的山头有好几个墓地都是沈家的。 安葬了沈母后,沈黎在墓前跪了一个多小时。 起身的时候女人有些站不稳,林景扶了她一把,“沈小姐咱们回去吧?” 沈黎没拒绝也没同意,她说:“我想回家一趟,很久没有回去了,家里的东西应该都老旧了。” 她说的家,自然不会是夏园。她来了京城住进夏园,她没有一次称呼过那是她的家。 沈黎的家比较偏僻,在距离海岸几百米的地方。到这幢砖房的时候,能清楚听见远处海水拍打在海岸上的波涛汹涌声。 家里已经生了很多灰,她与沈母去花都城求学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沈黎:“林景,你帮我去村里的小卖部买些香烛吧,我把我妈的牌位放进神龛,上几炷香。” “好的沈小姐。”林景要走,他又谨慎地加了一句:“沈小姐,我十五分钟内回来。” 沈黎点了点头,应了他的话。 林景走后,砖房安静。这房子年久失修,有些地方已经有点破损,略微透风。 神龛上积了太多的灰尘,沈黎拿盆子打了一盆水,用干毛巾沾湿擦拭桌子。 也许是今天早上没有吃饭,来的路上她就觉得困乏,此刻擦拭桌子不出十分钟,她就有点疲累了。 吸着灰尘她还有些不适,以前倒没这样娇弱的。 眼前眩晕大脑发白,沈黎摇晃了几下就往前倒去,失去重心的身子倒趴在神龛之上,将上面的香炉等杂物一并卷了下来。 一个积满灰的盒子砸在沈黎手边,她稍微站稳了后将那盒子拿了起来。在杏花村也有十来年,但她从未见过这个盒子。 没顾着去收拾倒了的东西,沈黎将盒子打开。 里面有一封信,有点年岁了,纸都有些泛黄。但是用毛笔写的字,字迹还非常清楚。这字她也见过,是以前住在杏花村街头一位专门替人写书信的先生写的。 盒子里还有一对玉镯子,还有一张地契,一本银行的存折。 信上的第一句话是父母写给她:“黎黎,爸妈给你留了一封信。” 沈母:“半个月前你爸爸查出了有癌症,医生说可能活不了半年了。你今年才十岁,妈妈也不好跟你多说什么。我和你爸爸商量过了,你爸爸不在了,妈妈就带你去城里上学。” 沈父:“黎黎,爸妈都没有什么文化,你妈妈又有他们家族的遗传性的肾病,也不知道哪一天会不行。以后的路得你自己一个人走,爸妈也许只能在天上为你保驾护航。” “所以爸爸妈妈商量让你去城里,接受更好的教育,成为一个能在社会上站稳脚跟的人。这样,爸妈也就放心了。” 沈母:“黎黎,我们把家里的地契放在这里了,这一对镯子是我和你爸爸结婚那年他出的聘礼。以后如果你遇上什么麻烦,回家看到的话,能做急用。” “妈妈也不知道自己的病会不会显露,也许可能某一天就不在你身边了。黎黎,人生路这么长,有很大一部分都需要你自己去走,摔倒了就站起来,别哭。” 滴答。 泪水滴落在泛黄的信纸上。 沈黎拿着纸张的手微微颤抖,那轻薄的纸也轻轻颤了起来。 从沈母去世到现在两天了,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流过。她告诉自己要坚强,就算母亲去世了也得坚强。 但是这一刻,沈黎坚强不起来了。 她的父母是全世界最好的父母,虽然他们没有文化,是农民出身,他们没有钱,给不了她锦衣玉食的物质生活。 但他们给了他们能给的一切,将一切都给了她这个唯一的女儿。 可是,她却连自己的母亲都保护不好。更准确一点来说,是她害死了自己的母亲。 “妈妈……” 被泪水糊了眼睛,沈黎看向摆在擦拭干净用布料隔着桌子放置的骨灰盒,从喉咙里溢出了这声呼唤。 如果没有林夜奇,如果她不曾爱上过林夜奇。那么她会按部就班地在花都上完大学,凭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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