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喝汤,几乎不发出任何声音,偶尔抬眼看看这三个大人,尽管他自己也是成人的身量,但是心里却是个十五岁的孩子。 路明非心说楚子航要真是他儿子也不赖,这可真是个很好带的孩子。 从中国一路逃到这里,差不多一个月过去了,这家伙已经不像开始那样惊恐不安了,叫他吃饭就吃饭,叫他睡觉就睡觉,也没有反复地追问路明非和诺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怎么会忽然穿越了差不多七年的时间成了一个大人之类的问题。唯有每次入睡前他都会默默地盯着天花板好一会儿,然后才闭上眼睛。 龙族5,diandianxs/longzu5daowangzhedeguilai/ 路明非开始不明白,后来忽然想起来了,在因果线没有被修改之前,楚子航也有这个习惯。他每次睡觉之前都会再回忆一遍自己跟父亲之前的往事,把每个他不想忘记的时刻都回溯一遍,因为他读过一本书,书里说人的大脑就像一块容易出错的硬盘,最终那些曾经看来很重要的事情都会渐渐地模糊,就像硬盘被时光消了磁。 可楚子航就是不愿意忘记,这个男孩是要强行留住那些跟楚天骄有关的记忆。因果线虽然被修改了,可他还是在那天晚上失去了父亲。 有些人就是这么犟的,无论他是十五岁还是二十二岁,心底深处都留着那个坚硬的伤疤。 诺诺瞥了楚子航一眼,帮他把汤碗里的大鸡排捞了出来,用刀切碎,又丢回他的碗里去。 “真像是贤妻良母呢。”乌鸦漫不经心地说,“从外表上可看不出陈小姐是这样的人。” 诺诺白了他一眼,继续低头吃面,吃了几口忽然放下了筷子,“你们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我老爹么?” 乌鸦和路明非惊讶地对视一眼,没想到诺诺会自己提起这件事。 “我有54个兄弟姐妹,”诺诺低声说,“除了少数双胞胎和三胞胎,其他人的母亲都是不同的人。” “令尊真是……能力过人。”乌鸦言不由衷地称赞。 “别误会,他并没有那么多妻子,也不是恺撒老爹那种种马性格的人。”诺诺喝了一口酒,“他只是觉得他的龙族血统很珍贵,必须传给更多的人。他那么优秀,有那么多产业,需要很多的继承人来管理。所以他投资了很多不同的医疗机构,找到那些贫穷愿意代孕的女人,给她们钱,给她们做人工授精,让她们为他生孩子,生下孩子就抱走。资质一般的孩子就交给家里投资的保育院抚养,血统优秀的就由老爹亲自教育。” “我还以为城户光政这种人只会出现在漫画里……”路明非说了一半忽然住嘴,意识到这时候谈起某部漫画有搅局之嫌。 诺诺倒没介意,而是继续说了下去,“所以我从小就没见过我母亲,但我有个很大的家庭,光是那些我知道的兄弟姐妹就有54人。我们一起生活在一栋很大的庄园里。在上小学之前,我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已经学完了小学的课程,其中最优秀的甚至可以说几种语言,体能也远远胜过同龄人。老爹的生意很忙,但他坚持每个周末都会来庄园看望我们,他就像管理他的企业那样,给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奖励制度,最优秀的几个孩子会得到奖励还有他的特别关注。再后来我们被分散到世界各地的学校去接受最好的教育,老爹希望他的继承人们渗透到每个国家每个文化圈子里去。到了假期,我们又会重新回到那座庄园,交上自己的成绩单,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最优秀的得到奖励,只有她能得到那个男人的关心和爱护。” “那陈小姐……你是你兄弟姐妹中表现好的还是不好的?”乌鸦小心翼翼地问。 “一直都是第一名,”诺诺冷冷地说,“我没有特殊的言灵能力,可我学什么都比他们更快,我打败他们所有人,一直独占着老爹的宠爱。我也对此洋洋自得。” “可有一天,这一切都变了。那年的暑假,我从英国的学校回到庄园,我还记得那个夏天很热很热,我和差不多年纪的几个兄弟姐妹去游泳池打水球,比我们年纪小些的孩子在旁边玩曲棍球……”诺诺的眼神迷离而荒芜,“我们玩得正开心的时候,曲棍球场那边忽然骚乱起来,还有庄园守卫吹哨子的声音和狗吠的声音,感觉是出什么事了。年长的哥哥们从房子里出来,还提着猎枪。我们也赶紧跑过去看,居然只是一个中年女人,不知道怎么误闯进来了。那是我见过的最脏最臭的女人了,大概我家的女仆跟她比起来都像是公主。她似乎是走了很长的路,鞋子早就弄丢了,赤着脚,脚上都是血泡。她的眼神很呆滞,看起来神智还有点问题。年长的几个哥哥提示我们别靠近她,等守卫赶来把她赶出去就好了。我们也不想靠近,她真的太脏太臭了。那个女人看起来也挺害怕我们,但她居然盯着我们,一个人一个人使劲地看,看得我们毛骨悚然。” “有几个玩曲棍球的弟弟拿着球棍赶她,女人尖叫,说着某种我听不懂的话。但我有个哥哥听得懂,他说那是一种印度方言,女人说她是来找孩子的。我想这里怎么会有你的孩子?那片庄园周围几百公顷的森林都是我们家的,就算你丢了孩子,他也没机会跑到我家的庄园里来。可我心里有点不忍心,我就喝令那些弟弟不要动她,我是最受老爹宠爱的孩子,我说话他们不敢不听。那个女人忽然间看到我,眼睛一下子亮了,她慢慢地靠近我,跪在我面前,甚至伸手要摸我的脸。我的哥哥赶紧叫我离那女人远点,可我居然没有躲开,因为我从没见过那种眼神,那么温柔,那么欢喜……她又哭又笑的,跟我叽里咕噜地说话。我听不懂,就看那个懂印度方言的哥哥,那哥哥愣了好久才跟我说,她说,你就是她的女儿。” “我一下子懵掉了,在那之前,我没怎么想过妈妈这回事。我隐约知道我是怎么生下来的,但我怎么来的其实不重要,反正我是父亲的女儿,我在兄弟姐妹中最出色他就会最宠爱我,我只要父亲就可以了。至于我妈妈,大概是什么为了钱可以卖出自己的子宫怀个孕,拿了钱就走的女人吧?是谁我不在乎。可忽然间这么糟糕的一个女人跪在我面前,说她是我妈妈。” “她抱住我,很大声地哭了起来,我没闪开,但也没有回抱她。我就是懵了,我看着我的兄弟姐妹,跟我关系好的几个很焦急,不喜欢我的都在冷笑。这时候守卫带着狗赶来了,庄园里养了几十条比特犬,非常凶猛的斗犬,成年的甚至能跟狮子打。守卫一松开狗链它们就趴在那个女人的身上,同时守卫赶紧把我给拖开。可能是守卫拖开我的动作有点粗暴,那个女人误会了,她已经被比特犬咬得浑身是血了,忽然挣扎着冲过来对那些守卫大吼,应该是在咒骂他们,她又看向我,眼神很焦急。” “真好笑呢,分明是她在被狗咬,可她脸上的表情却是在说,你们不要伤害我的女儿。” 路明非默默地听着,不敢打断,那么平静的语调,讲的却是那么辛酸的故事。 “那一瞬间我忽然就信了,信她是我妈妈,因为我从来没看过那种……那么爱你的眼神。”诺诺缓缓地说,“我忽然挣脱了守卫,上去就掐断了一条比特犬的喉咙。” 路明非点点头,意思是师姐你做得好,这就是我认识的你,你要爱谁你要救谁,别说那是条比特犬,就是前面是一条龙你都往上冲。 第36章 鲸歌 8 “大概是我平时太嚣张太招人恨了,看我行为那么反常,一个妹妹抢过守卫手里的电棍,上来捅在我腰间。我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百多英里之外的一家医院里了,是我们家旗下的医院。” “医生拿了我和那个女人的dna对比结果给我,没错,那个又脏又臭的女人就是我妈妈。她生在印度的一个小村庄,家里很穷,我父亲在附近设立过一家提升地区公共卫生水平的研究所,其实就是帮他找代孕的女人,这在当地是非法的。她16岁在那边接受了人工授精的手术,生下了我,交易完成的当天我就被抱走了,她只见过我一面。她后来后悔了,去了研究所很多次说想把女儿要回去,可那怎么可能呢?从我父亲的角度看,她只是个生孩子的工具,我身上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基因。再过几年,研究所也撤销了,她什么人都找不到了。谁也没想到她会来找我,从法律上来说我跟她没有关系,我只是我父亲的女儿,医生努力跟我解释这件事。” “还有一个坏消息是我妈妈的状态很不好,比特犬的咬伤倒还好,但她是脑囊虫的感染者,那是一种寄生虫,在某些落后地方那种寄生虫很常见,它寄生在人体后能生存很多年,虫卵能经过血液进入脑部,从而损伤大脑。以她大脑的损坏程度,基本就是个疯子了。更坏的消息是她应该在怀我的时候就已经感染寄生虫了,按照道理说这种情况下她是无法通过体检成为代孕母亲的,但检查总有疏漏。这种寄生虫几乎确定会感染胎儿,所以我很可能也是携带者。胎儿期的感染者目前从医学上还很难驱虫,所以我必须接受为期一周之久的体检和隔离。我可以想到这个消息传到庄园的时候,那些曾经败给我的兄弟姐妹该是多么地高兴,我是个寄生虫感染者,而且很难治好,怎么够格成为父亲最宠爱的女儿呢?但那时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同意配合,只要他们全力救治我妈妈。” “一周的隔离结束后,医生来找我,说真是侥幸呢,你完全没有被脑囊虫寄生,这在医学上可是千分之一的几率。妈妈是个重度的寄生虫感染者,却生下了健康的女儿。大概是一个女人拼命想生下健康的孩子吧?所以老天都可怜她。”诺诺又去冰箱那边拿了一瓶啤酒,这间店里的饮料是客人自己拿的,事后结账即可。 诺诺打开啤酒给自己倒上,自斟自饮,也不管乌鸦和路明非。 “那你妈妈怎么样了?”路明非问。 “脑囊虫已经侵入她的脑部很长时间了,她再也没醒过来,脑死亡,只剩下一具会呼吸的尸体。”诺诺轻声说,“真不知道她怎么找到我的,那么穷的一个女人,脑囊虫还把她的脑子搞得一团糟。她要跨过国境,要走很远的路,不知道路上有没有人欺负她……” 诺诺倒是没什么表情,可路明非低下头去,装作擦鼻子抽了张纸巾,擦了擦眼角。 “既然不是寄生虫携带者,一个星期后我就出院了。出院那天老爹亲自来接我,这在我们家是很高的待遇。他说他很高兴我没事,他很担心我,他为我骄傲,我是他最优秀的孩子,我将来会继承他的事业。可我笑了,我说我不是,我是你企业的一名员工。”诺诺接着说。 路明非点点头,这是诺诺说话的风格,戳心的话说来就来,连反驳的机会都不给你,真不敢想这种女孩还有过使劲讨好什么人的时期,哪怕那个人是她父亲。 “老爹愣了,他说不是,你怎么会是员工呢?你是我的孩子,我给了你生命,我还会给你更多。我没回应他,我对他笑了笑。”诺诺仰头把一整杯啤酒灌了下去。 乌鸦和路明非沉默地看着她,听着那杯酒入喉的声音。 真的是痛饮,疼痛的痛。 “生命,不是你生个孩子你就能给她的那种东西,生命,是你给了谁你就会失去的东西!”诺诺放下杯子,缓缓地说,“那天生我的人死了,我却活了过来。从那天起,我再也不是陈家的55个继承人之一,我就是我,我不讨任何人喜欢,也不依靠任何人。” 她的语气那么轻那么淡,路明非却听出了咬牙切齿。 “所以他也配来叫我回家?”诺诺冷笑,“我哪里有家?” “原来大家都是小孩子。”路明非忽然说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来。 可他觉得这话其实挺有道理的,所以大家才变成朋友的啊,都是孤独的死小孩,都是倔强讨人嫌的模样,可心里还是想找个人靠在一起取个暖。 所以楚子航才会没原则地帮他,所以诺诺才会那么照顾楚子航,虽然她连这个人是谁都不记得,所以恺撒才会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却追着诺诺不放,所以诺诺才会接受恺撒的求婚……原来是这样的啊,都解释通了。 *** 没想到一顿宵夜中知道了那么多的事。藏了那么久的秘密,不是该经历过什么天大的事才暴露的么?却那么简单地在几瓶啤酒后就说了出来。 可能就像他跟乌鸦轻易地承认了对诺诺的感情一样吧,早想说了,却没有能听的人出现。 “大家聊得那么投入,我也很想附和一下,”乌鸦挠挠头,“不过我家其实还蛮和睦的,我爹是流氓我也是流氓,他很自豪地说我跟他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呢……不过他现在年纪大了,没年轻的时候那么猛了,经常打电话提醒我说出去干坏事的时候要穿防弹衣……” 有些凝重的气氛一下子被冲淡了。路明非有点尴尬,诺诺也意识到自己今晚说得太多了,既是酒精的缘故,也是那段视频把她给刺激到了,虽然当时她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 “敬伯父一杯!”诺诺举杯,她一下子又恢复成了那个凡事不顾忌的女孩。 乌鸦和路明非也举杯,酒杯碰在一起,飞溅的酒和破碎的气泡像是礼花。 楚子航也举起可乐跟他们碰杯,大家都是一饮而尽。 刚说完那么沉重的话题忽然没话可说了,诺诺继续喝酒,楚子航啃鸡排,乌鸦磕毛豆,路明非把目光转向窗外。 窗外隔着两条街的地方,有一座五层的小楼,是栋有些年头的建筑了,外面却漆成有些刺眼的樱红色,凉夜之中,彩灯挑逗地闪烁着。 那是一间情人旅馆,他曾经在那里住过一星期,带着一个发色暗红的女孩子……今晚又是什么人入住那间房呢?应该会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吧,不会像他那样睡浴缸。 说起来这间拉面店还是恺撒发掘的,在他们帮绘梨衣收拾完玩具的那天夜里,恺撒建议去宵夜,于是他们就来了这里。之后他们又来过好几次,毕竟牛郎店总是在深更半夜才结束营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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